普通阅览须知
1. 开架书、刊、报纸每次限取3册(种),阅览后请放回原位。
2. 阅览室的书、刊、报资料仅供室内阅览,不外借。室内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
3. 请保持良好阅览习惯,做文明读者。爱护所借书刊及内附光盘,不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若出现遗失文献资料、毁损污染文献资料等情况,根据《文献资料赔偿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 请保持安静,并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
开放服务时间: 周一:13:00-17:00(开放一层自修区、展区)
周二——周日:9∶00-20∶00
节假日开放时间见馆内公告
电子阅览区须知
1. 读者(年满14周岁)进入电子阅览区需持本人具有身份证号码的有效证件 。
2. 读者使用电脑需至总服务台刷验本人具有身份证号码的有效证件,获取用户编号后方可上网。
3. 每位读者每天免费上机2小时。
4. 读者需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随意修改计算机配置,不得擅自安装未经管理员同意的软件,读者上机操作遇到软、硬件故障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咨询工作人员。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 网上浏览与查询,不得制造和传播与国家政策法律相违背的信息,不得下载和传输有损国家安全及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言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产、商业广告性质的经营活动,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及容易引起争端等不健康的语言或信息。
6. 电子阅览区为公共学习场所,请勿大声喧哗,手机请设置振动或静音状态,保持安静。
7. 读者须自觉维护电子阅览区环境整洁。
8. 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告者,工作人员有权终止其上机行为或注销其帐户。
二楼电子阅览区实行全免费阅读服务。
服务时间:周一:13:00-17:00(开放一层自修区、展区)
周二——周日:9:00-20:00
节假日开放时间见馆内公告。